武安之窗
标题: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11-17 17:54
标题: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
注意
注意
注意
武安人注意了!
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开始啦!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280元。
缴费时限
2020年10月15日—2021年2月25日(过期不能补缴,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途径
1
乡镇村参保人员可到各村委会集中缴纳。
2
无具体街道管理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已在武安参保人员可自行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就近的银行网点(需携带身份证)进行缴费。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纳步骤见下文。
以上所有缴费方式,在缴费成功后,都可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到,查询路径:**“河北税务”—业务办理—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记录查询—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市区内学校在校学生缴纳原则
1
市区内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校学生原则上随家庭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村缴纳。
2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学生属武安市户籍的回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缴纳;非武安市户籍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已在武安参保的,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就近到银行网点缴纳。
微信缴费步骤
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河北税务”公众号
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
点击“社保缴纳”
选择 “城乡居民社保费”
5
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
选择“2021年度”
在“证件号码”栏填写身份证号,点击查询,会带出自己的参保信息,核对好是否为“武安市税务局”
核对参保信息和缴费年度后,点击缴费
9
支付完成后,点击“返回商户主页”,查询缴费信息
哪些人可以参保?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
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
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4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参保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1
武安籍有具体乡镇街道管理的参保人
新增参保人员到村会计处登记详细填写《新增参保信息登记表》,由村会计上传至医疗保障局征缴组,由医疗保障局征缴组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参保登记并传递至税务端。登记并传递成功后,村代征人员或者参保人自行就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就近的银行网点进行缴纳。新增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留存联系电话以备查询。
2
城区内无具体街道管理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需先到武安市医疗保障局征缴组、市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并传递至税务端,登记成功后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就近的银行网点出示身份证进行缴纳。
缴费时发现信息有误怎么办?
1
武安籍有具体乡镇街道管理的参保人
到村会计处填写《错误信息更改表》,然后将《错误信息更改表》上传至医疗保障局征缴组,由医疗保障局征缴组进行信息更改并传递至税务端,更改并传递成功后,村代征人员或者参保人自行就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就近的银行网点进行缴纳。
2
城区内无具体街道管理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到武安市医疗保障局征缴组、市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信息更正后,再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就近的银行网点出示身份证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
缴费对象不得重复参保(既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又参加职工医保或在河北省其他地区参加城乡医保),如发现重复参保的,个人参保费用不予退还。
2
参保城乡居民要以整户为单位,按照户口本上具体人口数,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整户参加,不得部分缴纳(注意:家庭成员中有已参加职工医保的无需缴纳城乡医保)。
3
缴费时发现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及时提交给医疗保障局征缴组进行信息更改。村代征人员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银行网点为参保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注意缴费地是否为武安,如果为外地参保信息及时与参保人联系确认其参保地,以防缴错参保地,影响报销。
4
特殊人员由对应部门全额资助,无需自行缴费。可在村委会根据下发人员名单查询确认是否为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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