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安市利亮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利亮 联系电话: 15188836098
三、编制单位
武安市利亮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一一处理与回应。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至“[url=mailto:“15188836098@qq.com]15188836098@qq.com[/url]"邮件请注明:“武安市利亮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收件人单位:武安市利亮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收件人姓名:郝利亮
五、公告日期
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