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志崇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界河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张利民同志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志崇同志的区法院大北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张晓静同志的区法院界河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一晖同志的区法院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