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将残疾人“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支付范围。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二次医疗救助,财政部门对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调整财政专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