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之窗

标题: 我市将残疾人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打印本页]

作者: 心灯    时间: 2011-11-8 11:51
标题: 我市将残疾人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近日,我市残联积极协调卫生、人社、民政和财政等部门,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联合下发了《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将残疾人“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支付范围。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二次医疗救助,财政部门对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调整财政专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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