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2022年度武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费用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
参保 范围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 具有我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 持居住证长期在我市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 3 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4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
缴费 时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期为11月1日至12月25日。每月1 日—25 日为缴费期,26 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目前暂只开通了普通居民缴费业务,特殊人员待省资助政策确定后另行通知。
缴费 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参保 办理方式
1 原已在本地参保居民,信息完备的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直接缴费。 2 新参保、断保、参保信息有变化人员和不能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缴费方式正常缴费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先到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修改业务后再进行缴费。 3 在校学生,大中专在校学生参保登记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校(园)中小学生(幼儿)由学校通知引导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保。 4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无需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天未满一周岁办理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缴费次月享受当年度待遇。
缴费 方式 1 缴费人自行缴费 网上缴费:“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便携式自助终端、支付宝、冀时办 APP等; 税务征收:税务大厅征收窗口缴费、税务大厅自助机缴费;
经办银行:全省多家银行网点柜台,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机。 2 委托代征单位代征 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等代征单位指定的代征人员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方式收缴费款。
待遇 享受 1 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5元。连续参保的居民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中断参保缴费的累计限额清零。 (2)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报销政策。①慢病报销政策:城乡居民400元起付标准,范围内按60%报销,封顶线2500-4500元不等。在最高限额病种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300元,增加两个及以上病种最高增加600元。②特病报销政策:符合特殊病的相关门诊费用,城乡居民500元起付标准;按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住院比例进行报销。药房购药:按65%报销。透析患者购药按70%报销。
(3)纳入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可就近在辖区内卫生院购药即报,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糖尿病封顶375元,高血压封顶225元。 2 住院待遇
3 生育待遇 政策内住院分娩,顺产1200元,剖腹产2500元。 4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大病保险产生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9000元,实现一站式结算、年度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封顶线50万元。 5 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纳入居民医保管理 参保居民因遭受意外伤害无责任人事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按普通住院待遇标准报销。 6 医疗救助待遇 对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和因重病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普通居民实行分类医疗救助。在住院上(医保系统结算后),因大病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普通居民起付线为1万元,自付合规费用救助比例40%,封顶线1万元。在门诊特殊病救助上(医保系统结算后),因大病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普通居民起付线为1000元,自付合规费用救助比例40%,封顶线1万元。脱贫人口和低保人员、五保人员等按有关政策进行救助。
特别提醒 1、新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乡镇、村(居)委会或武安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医保1号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
2、2021年已参保人员:集中征缴期内,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可拔打电话:0310-5650651、0310-5665203或到武安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医保1号窗口确认、登记参保信息,重新向税务系统推送正确信息后即可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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