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查看: 20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要提示!事关武安即将办理退休人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8-1 18:2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安市人社局重要提示  :
各企业、档案托管机构(含局社会保障中心、局就业服务中心)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保障企业参保人员按时办理退休,退休次月及时领取退休待遇。2023年以来,按照省厅、邯郸市人社局工作要求,我局对企业临近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了预审制度,即退休前1年内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有无中断缴费、欠费以及是否需相应的补(缴)费、材料补充等问题提前审核,把问题处理在退休前,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2025年初,河北省人社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财政厅**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暂行办法》总体体现“弹性、自愿”原则,职工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一个刚性节点,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增加了职工对退休年龄的选择权。
  《暂行办法》要求,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据此,业务系统国家中台设定:申报时间不得晚于职工申请的退休时间。即超过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将无法按选择的退休时间申报。请各参保单位、档案托管机构,通过高效办理退休“一件事”系统办理正常退休档案信息认定时,一定要在职工自愿选择退休时间当月之前(含当月)申报。否则将无法按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的次月享受退休待遇。
  为落实好“自愿、弹性”原则,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我局将继续对企业临近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提前预审制度。请各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高度重视,熟悉掌握本单位、本机构托管的临近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提前1年内报我局进行预审;同时,我们还要重点提示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本人选择退休时间的前1年内到我局申报预审,以确保按时退休、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
  0310-5650875  人社局社会保险股(负责档案预审)
  0310-5650992 社保中心失业股(负责失业职工退休手续代办)
  0310-5650883 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股(负责失业职工档案管理)
  0310-5655059 社保中心企业待遇审核股(负责退休待遇核算计发)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来源: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冀ICP备08009218号-1|冀公网安备 13048102000201号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 0310-5660010  邮箱: 652228135@qq.com

GMT+8, 2025-8-15 10:28 , Processed in 0.084742 second(s), 1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