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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把好“四关”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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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3 12:1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资格。要求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核发营业执照才能开展经营行为。对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2)严把经营销售关,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条件,规范烟花保障从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强化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守法经营意识,净化市场环境,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3)严把市场检查关,规范监管责任。在烟花爆竹市场检查中“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加大烟花爆竹市场巡查频率,认真检查相关资质,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标识的管理。(4)严把消费维权关。积极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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