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市普法工作认真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法治八建”工作。在开展此项活动中,我市涌现出一批做的好的单位,经省、邯郸市审核批准后,我市矿山镇李石门村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市供电公司等4个单位荣获省级“法治八建”示范点,市武安镇东关街等22个村荣获邯郸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市人民检察院等14个单位荣获邯郸市“法治八建”示范点。
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八进”的重要举措。自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市直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的意见》,严格按照“法治八建”创建指导标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事迹。希望被命名的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珍惜荣誉再激再励,在法治创建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真正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