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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惠农政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和稳粮增收转方式、提质增效调结构的总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服务农业重大工程项目需要为导向,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我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招生已全面展开。依照按产业遴选、按需求确定的原则,分产业、切合实际制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优先培育从事粮食、畜牧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领办人。建立完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信息数据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学员,登记造册,经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愿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人优先接受免费15天的技能培训。经培训考试、认定合格后,将取得武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资格证书。获得资格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有权享有相关的政策扶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范围:18~55周岁。
(2)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种植大户:耕地面积30亩及以上,露地蔬菜20亩以上,。畜牧业养殖大户:肉牛肉羊年出栏100头以上,生猪常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蛋鸡出栏2000只以上。
(3)素质方面: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具有现代农业理念,文明守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责任及义务:自觉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部门的管理。积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等活动,考核成绩合格。
(5)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欢迎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农民朋友,踊跃报名。报名及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农牧局科教科监督电话:5530397,农牧局农广校联系电话:5530391,农牧局农机校联系电话:5532201,农牧局动监所联系电话:55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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