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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井下的啼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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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10:2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寒冰 于 2014-7-26 10:30 编辑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   郭晓鑫

      2014年7月5日下午6点,微凉的夏风吹走了一天的热浪,牧羊人李某也悠闲的赶着羊群在野外牧羊。突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传到了李某的耳里,顺着哭声寻找,在一个废弃的深井筒内,李某找到了哭声的来源。由于井深,李某只能听到婴儿的哭声。李某四下张望,看到附近的一个料场内,有人在值班,便迅速跑到料场,叫上值班的薛某,向其说明缘由,薛某拿上手电筒跟随李某来到了深井边。听着婴儿一阵阵的啼哭声,两人心急如焚。薛某用手电筒向深井照去,隐约看到一块白布里包裹着一名婴儿,见状,薛某立刻拨打了110和120。接到报警后,消防大队、公安民警、120急救中心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援救。
       女婴被救出后,公安机关迅速在全市医疗机构查询被弃女婴的生父母,经过侦查发现,被弃女婴系在武安市妇幼保健院出生,母亲叫郭利(化名),父亲叫李明(化名),系武安市康二城镇永和村人,公安民警找到其父母,询问了事情的经过。
       2014年7月5日上午,郭利诞下一名女婴,但是女儿出生后便有严重的唇腭裂,医生说孩子以后的生存都成问题,如果要手术的话,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加之郭利也是唇腭裂患者,其深知手术带来的痛苦,于是便和自己的丈夫、婆婆商量将孩子扔到路边,希望能有好心人抱走,给孩子进行治疗。商量好后,婆婆郝某便抱起孩子,出了医院。在路上郝某越想心里越痛,为什么孩子生下来是这个样子,她要承受多大的痛苦啊。想到这里,郝某便产生了让孩子“长痛不如短痛”的念头,此时也正好来到一个废弃的深井筒旁,郝某一狠心,将自己刚出生的孙女扔到了深井里,自己含着泪往医院走去。回到医院,也不敢将自己的决定告诉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只是将痛苦藏在自己的心中。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将郝某刑事拘留,并提请我院批准逮捕,我院受理该案后,提审了犯罪嫌疑人郝某,讯问过程中,当郝某知道自己的孙女还活着的时候,她哭了,不是伤心的哭,是高兴的哭,因为当她将孙女扔下的一瞬间,她已经后悔了,现在孙女还活着,就还有补偿的机会,郝某表示她出去后,即使倾家荡产也要将自己的孙女抚养成人。经过仔细审查,认真分析,我院最终认为郝某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郝某。
       由于疼爱,郝某将自己亲生孙女扔入深井;由于不懂法,郝某将自己送进高墙。由此看出,现在我国农村的法律普及还严重缺位,深入农村、社区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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