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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强化措施规范中秋国庆期间酒类流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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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2:1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酒类消费进入旺季,市商务局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对酒类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经营大户提出严格规范:一是严格备案制度,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必须到市行政大厅商务局窗口办理备案登记;二是加强酒类随附单管理。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酒类零售经营者应主动索取《随附单》留存备查;三是依法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各酒类经营户应严格执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真实、准确记载酒类购、销、存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市商务局加大酒类市场监管力度,节日期间派出执法人员加强市场巡查,公布举报电话5712312。对酒类流通行业违规现象,市商务局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酒类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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