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化道路交通通行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有关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区间测速路段
1.营玉公路(西三环)5km+480m至12km,测速值70km/小时。
2.旅游大道6km+200m至16km+600m,测速值80km/小时。
(二)定点测速路段
1.荣兰线860km+380m处,限速70km/小时。 荣兰线860km+700m处, 限速70km/小时。
2.荣兰线823km处, 限速70km/小时。
3.邢峰线47km+900m处, 限速70km /小时。
4.旅游大道4km+50m处,限速80km/小时。
5.邯武快速路2km+500m处,限速80km/小时。 以上公示自2020年4月20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