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2021〕16号)文件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4日起,邯郸地区高空受脊区控制,地面处于高压后部偏南风,风力转弱,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3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全市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钢铁、焦化、铸造用生铁和省厅降级企业按照调整后减排清单措施执行;2021—2022年新增企业、重点行业级别及措施调整企业按照报批版减排清单措施执行;其他行业企业按照《2020—2021年其他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钢铁、焦化、铸造用生铁和省厅降级企业工业源清单》《2021—2022年新增企业、重点行业级别及措施调整企业(报批版)》及《2020—2021年其他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电子版从邮箱wadqbggyx@163.com自行下载,密码:5669083。 三、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市政府对施工工地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严格执行我市扬尘强化管控和清洁运输有关规定。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重型货运车辆运输继续实行“昼运夜停”,所有企业每日晚18时至次日8时停止物料和产品车辆运输,禁止重型货运车辆(电动货车除外)进出厂区大门,最大限度严控内部短倒运输。物流企业和停车场车辆进出时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且物流企业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和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六、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七、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及周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重点区域内路段增加机扫保洁频次。 八、市大气办有其他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管控措施从严执行。 九、各乡镇、工业园区,市生态环境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预警通知要求督促分包辖区、分管领域、分管行业工业企业和相关单位从严执行,全面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应急响应结束后2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市大气办,文本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kqzlbzzx@163.com。
武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