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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法院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现象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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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09:3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些年来,在婚姻家庭领域,家庭暴力问题比较突出。2008年我院共受理离婚案件586件。其中存在严重家庭暴力构成受害人伤残的8件,伴有轻微家庭暴力的136件,共占24.5%可以说家庭暴力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还是很高的。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fficeffice" />

   一、 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

   1、封建思想观念的影响。在家庭暴力事件发生较多的农村落后地区,不少家庭还受“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封建思想的思想影响。

   2、一些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是家庭暴力发生的重要诱因。一些人由于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人,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这是家庭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

   3、社会变迁所产生的社会压力因素。随着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竞争压力。当生活的压力积聚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就容易外化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4、社会陈旧思维影响。传统思想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二,家庭暴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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