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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4年困难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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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 12:0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凡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为我市户籍,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从2015年元月起,每月1-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可持相关材料到人社局一楼大厅7号窗口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最长6个月。
    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1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2父母双方失业的。系指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等)。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1-4级伤残军人子女家庭(须提供相关证件)。4单亲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须提供户口本及相关证明等)。5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须出具村或居委会相关证明)。6家有重症病人,或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紧急困难的(须出具医疗机构证明、病案资料等,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出具鉴定证明)。7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即民政部门定为低收入的城、乡家庭(须提供其低收入家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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