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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大队违停抓拍车今日上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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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4 12:0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月1日起,《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车辆停放 )的通告》正式施行,通告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停放在规范停车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内等。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1月10月,我市交警大队违停抓拍车正式上路“工作”,违停车辆没被“贴条”,违法记录也将录入系统。
    我市城区“最严停车规定”出台后,为合理规范城区车辆停放,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城区施划了11000多个停车泊位,能够极大满足老百姓停放车辆。在大街上甚至平房住宅区门口,清晰整齐的停车位随处可见,有的是平行停车位,有的是垂直停车位,划分的原则就是因地制宜,且不占用盲道。虽然施划了停车泊位,但在实际查处过程中,交警们发现,总是有一些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图省事违法停车。为加大违停治理力度,我市交警大队引进了违停抓拍车和清障车,与1月10日正式上路“工作”,高清摄像头360度旋转,无死角抓拍,违法车辆被摄像头实时抓拍后,车辆信息将直接上传到车载的笔记本电脑上,并进行图片、视频的采集,交警们归队后,会对违法车辆的图片进行人工审核,立即录入公安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对涉事车辆进行料应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机动车应停放在规范停车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机动车停放时,应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规范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边缘线。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统一施划的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内,并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规范停放。公共汽车、出租车应按照规定设置的公共候车亭、公交站牌及出租车招停牌,靠右侧停车上下乘客,禁止双排停车和斜向停车。凡设置禁停标志、施划禁停标线或网格线的路段,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外,一律禁止停车。严禁在城区道路交叉口50米范围内停车。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接送学生车辆,要按照标志标线要求靠右单侧有序规范停放,并服从交警的指挥引导。凡不按上述规定停放的机动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拖移机动车并依法处理。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的通告》的规定,合理规范停车,为他人更为自己,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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