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防止人员聚集的通知
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坚决守住“零疫情”底线,避免出现因人员聚集引起的交叉感染风险,充分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凡外地来武返武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核验登记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在武人员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要求,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必须外出的,要尽量避免前往或经过中高风险地区,严格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切实降低感染风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禁私自外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传播危险的人员,依法追责问责。
二、严控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红白事举办范围,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举办各类集会、庙会等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履行属地责任,负责督导落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组织和承办聚集性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向主管部门报备。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原则上人员应控制在 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管控重点场所。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入超市、车站、医院等密集场所和密闭空间,必须按要求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码通行”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就地临时隔离,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