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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企业管理实行“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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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日前,市安监局对全市烟花爆竹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以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转包、租赁等活动,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管理中缺管、漏管、无证上岗等问题。

    市安监局要求,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从业人员经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报市安监局备案;企业应将厂房名称、危险等级、药量、作业人数、作业人员姓名、工种、上岗证等资料上墙管理,未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工房用途;未取得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和安全管理资格证,或资格证与本人实际身份姓名不相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和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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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28 14:0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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