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市政府督查室分两个组,继续深入到西土山乡、上团城乡、西寺庄乡、贺进镇、活水乡、阳邑镇、管陶乡、石洞乡、冶陶镇、徘徊镇、午汲镇、磁山镇、马家庄乡等乡镇,对野外用火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11时43分,在磁山镇东孔壁村东南方向,刘西线与通往万年矿道路交叉口东北(铁道北侧)发现1处野草正在焚烧(包村干部:王全喜张如平),其它乡镇未发现火情。
以上问题的出现,表明了磁山镇在禁烧防火工作中存在巡查死角,思想不够重视,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禁烧防火工作,市政府决定对磁山镇处理如下
1、按照各乡镇与市政府签订的禁烧责任状规定,对出现火情的磁山镇进行通报批评。
2、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对磁山镇给予处罚1万元。
3、市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磁山镇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4、市公安局迅速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纵火人员的法律责任。
5、市电视台对出现火情的磁山镇予以公开曝光,磁山镇镇长在电视台公开做检查。
全市各乡镇要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巡管措施,全面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我市禁烧防火工作稳步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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