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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武安等两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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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7 15:3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招标条件
南漳县武安等两镇 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鄂土资批 [2012]2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南漳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漳县武安等两镇 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漳县武安等两镇杜家沟村、石牛坪村、向家湾村、兴源寺村和文店村。
建设规模为 1000公顷 ,总投资额 3616.1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施工费为 3072.42万元,共划分 6个标段。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和生态保持及其它工程。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5、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DB42/T562-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 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 DB42/T682-2011)合格要求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是在 2013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不在处罚期)的施工企业(备案登记名单以鄂土资发 [2014]19号文为准);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具有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相关变更手续;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类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013年度有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12、 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无亏损;
9、投标人必须具有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网员证;
10、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必须能反映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查询落款日期在 2014年 6月 27日 至 2014年 7月 25日 之间;
11、投标人 2011年 7月 25日 至 2014年 7月 24日 在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12、项目实施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人员一致,并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 “押证上岗 ”制度。 同时,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
13 、 在 2013年已经招标的“南漳县肖堰等两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和“南漳县巡检等两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两个项目报名,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参加开标会以及鄂土资办函 [2013]69号文公布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在参加南漳县武安镇马家营 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南漳县九集镇 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和南漳县九集等两镇 2012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1-5标段)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
14、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4年 6月 27日 9时至 2014年 7月 3日 17时整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xysztb.gov.con)上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网上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并取得用户名和密码。
2、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编制费用每个投标单位缴纳 400元,投标人报名后按照网上交纳费用的提示要求办理,交纳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在网上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柒万玖仟元整(¥ 79000.00),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4年 7月 21日 18时前 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湖北银行襄阳分行
账 号: 420606000120090000227
联 系 电 话: 0710-3461231
4、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实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备案制。 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携带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襄阳市炮铺街 3号 5楼)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备案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已经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的,不需要进行再次备案。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 7月 25日 上午 9时 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2)(樊城区炮铺街 3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签到后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将使用身份证识别系统核验),和拟派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开标大厅核验身份。投标人代表若未进行身份核验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本次招标按照襄土资发 [2013]70号文件精神进行招投标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襄阳市国土资源局网、南漳县国土资源局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徐科长
电 话: 0710-5244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经理
电 话: 18627839126
2014 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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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30 07:51:32 | 只看该作者
前排支持下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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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28 08:24:35 | 只看该作者
求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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