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武安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网民和媒体,利用网络平台散布关于我市疫情不实信息,对全市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构筑清朗网络空间,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安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时需谨慎,应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严禁编发失实信息。对已编发或**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不实信息要迅速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尊重个人隐私。网民不得发布、传播、扩散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内容。如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全市各级各类网站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五、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个人隐私和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举报投诉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 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0-5555825 武安市公安局:0310-5650110 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武安市公安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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