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安法院阳邑法庭收到了一面写有“高效司法,情暖人心”的锦旗。鲜红锦旗背后,是一起工程款纠纷的圆满化解,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诚挚谢意。
这起案件源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曹某某为被告山东某某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某焦化厂相关施工项目。工程早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15000元的尾款却迟迟未能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向阳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尾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阳邑法庭庭长李元昌仔细审阅了民事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但直接裁判可能加剧双方矛盾,随即安排办案人员王超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办案人员意识到这起案件的核心是原、被告双方的沟通不畅,导致工程款迟迟未给付。为了避免双方陷入冗长的诉讼拉锯,办案人员决定优先通过调解以化解矛盾,在开庭前多次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阐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倾听其诉求。 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在开庭当天达成调解。被告当场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也基于被告的诚意,主动申请撤诉。这起看似棘手的纠纷,在高效调解下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正是武安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也彰显了先行调解高效解纷的优势。它不仅让原告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程款,更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来源:武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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