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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四定举措”强化税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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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12:0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是定分管区域。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分管区域,要求其定期对分管区域进行巡视,摸清税源情况,及时提醒新开业户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发生漏征漏管现象。二是定工作标准。制定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准则,明确调查、核查、巡查、协查、日常性检查、纳税评估等管理活动和纳税服务工作标准,量化考核指标,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定管理责任。实施领导巡查、督导制度,即市局、分局领导定期对分管责任区进行巡查、督导,检查税收管理员对责任区税源的掌握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四是定协作机制。建立与工商、地税及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比对分析,积极掌握税源管理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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