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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地下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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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14: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地下开采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团城乡崇义村东
建设内容:东河湾铁矿为一座地下开采铁矿,采用竖井-盲井开拓生产规模25万吨/年,于20114月换发采矿许可证,2016年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换发采矿许可证后,原有采矿规模、开采方及采矿方法不变,地上建筑物也不变,采矿范围进行调整,由0.9km2调整0.8016km2,开采深度-300m扩大至-400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矿石和矿石装卸废气、回风废气、充填站废气和废石矿石运输扬尘,在采取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可将废气污染控制在较低水平上,基本不会对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及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从大气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为地下开采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矿山生产、抑尘和绿化,剩余部分经管道分别送至东洼选厂、金鼎钢铁、龙凤山铸业、裕华钢铁于生产,四家企业新鲜水的总需求量远大于项目的矿井排水的剩余部分,可做到全部利用不外排;根据项目对井下排水的检测,其水质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及道路清扫用水要求,其水质也能满足项目回用和用水企业的要求
3、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非正常状况下,项目矿井涌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即使发生泄漏也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经预测,即使防渗层完全失效,废水中的污染物也不会通过包气带进入岩溶水地下水中,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且主要污染物在土壤中浓度均较低,对土壤环境影响也较小。
4噪声
本项目为地下开采,绝大部分设备和作业均设置在地下由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处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建设期及生产运行期废石全部外售;矿井涌水沉淀产生的沉泥集中收集,回填采空区,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较小
6生态环境
通过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可有效减少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减轻项目建设对周边植被和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井下易产生粉尘的地点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井下开采过程采取湿式凿岩方式,爆破过程中采用塑料水袋填充炮孔等措施综合防治井下扬尘及废气;矿石入棚,落料点及矿石堆棚内采用喷雾抑尘;废石临时堆场安装防风抑尘网、洒水装置进行抑尘;充填站使用封闭式搅拌机,胶固粉入仓,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加强矿区运输道路维护,保持路面清洁,定时洒水,同时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降低运输粉尘产生量;食堂采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高于本体建筑物3m的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矿井涌水水质较好,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矿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产生的盥洗废水和少量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爆破作业和大部分高噪声设备均位于地下,地上设备经基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场内道路的工业场地已全部硬化并进行绿化,地下采空区已采用胶结法进行充填项目实施后,应对已进行生态恢复的区域进行养护,对开采错动区进行监测,闭矿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复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地下开采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和“三线一单”要求。通过采取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为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wBkXNPHtaiQMLyHfSMxmQ 提取码:kulu),或通过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下载或向建设单位索取填写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信函封面和邮件标题请注明“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地下开采技改项目公众意见”的字样。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团城乡崇义村东
联系人:李旭军                联系电话:15830018178
Email15174129@qq.com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中科环简环境检测(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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