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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主动报备行程、隐瞒行程……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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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9 16:3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弦
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但仍有少数人出现未主动报备
隐瞒行程等涉疫违法行为
近日,多地通报了相关案例

案例一
关于对李某、纪某某未主动报备行程
给予行政处罚的通报
  2022年8月22日,我市铜城镇疫防办接到上级大数据推送信息,反映铜城镇居民李某、纪某某有中风险区旅居史。铜城镇疫防办立即对李某、纪某某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控措施。
  经调查,8月15日,李某、纪某某自驾去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旅游,8月17日雁塔区发生本土疫情,李某、纪某某未主动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于8月18日中午返回铜城镇,并连续3天自行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李某、纪某某故意隐瞒中风险区行程,未按规定履行提前报备手续,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8月23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纪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再次提醒从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来(返)天人员和广大市民务必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自己的行程信息。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天长市铜城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8月23日

案例二
故意隐瞒行程!
张家口3人被刑事立案调查
  8月16日张家口经开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13日,警方接疾控部门提供线索,忻某某(女,57岁,住经开区某小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其丈夫李某(男,58岁)、女儿李某(女,21岁)为次密切接触者,该3人在接受流调过程中,故意隐瞒忻某某行程轨迹和所接触人员等情况,对疫情流调排查造成严重影响。目前,警方已依法对上述3人刑事立案调查。

案例三
隐瞒行程!
辽宁一阳性病例被立案调查
  8月26日,辽宁省铁岭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2022年8月22日从外市驾车到铁岭市、后在外市诊断为阳性病例的吴某娟,拒不配合流调工作,隐瞒行程,现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铁岭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再次提示,将对拒不配合流调工作、故意隐瞒行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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