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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杂谈] 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暨暑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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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6 08: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暨暑期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各学校暑假将至,学生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邯政办传〔2014〕45号)、《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及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武字〔2013〕74号)的要求,就全市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学生安全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邯郸市范围内也有部分学生因游泳、嬉水不幸溺水死亡。这些惨痛的教训再次给中小学生安全敲响了警钟,溺水已成为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因此,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生防溺水暨暑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把确保学生暑期安全特别是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看大、看重、看急,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度假。
二、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预防学生溺水监管责任,对各自系统、辖区暑期安全工作进行责任划分,确定责任主体,签订防溺水和暑期安全责任书。
要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本乡镇学生防溺水工作形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特别是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不出问题。
要严格落实水域主体责任。对所有水域要进行责任划分,明确到人,对于无法确定主体责任单位的水域,由该水域所在乡镇、村负责。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对该水域学生防溺水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对所管理水域采取防溺水措施,按有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隔离带和救生设备,特别是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在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的地段设置护栏。要开展值守、巡视和隐患排查整治。
要认真落实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暨暑期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水利、住建、公安、交警、交运等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学生放假在家、离校在外的监护看管责任,教育子女不到危险水域游玩,没有监护人的陪伴不独自嬉水游泳,主动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安全工作。
三、真督实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市政府将组成专门督导组,在暑假(6月15日至9月2日)期间,定期到各乡镇暗查暑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应急值守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台账,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情况好、成效显著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学生溺水或其他暑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对乡镇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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