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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四个到位” 加强社矫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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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2:1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社区矫正工作是关系全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局为维护全市人民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特别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真正做到了审前调查到位、监控管理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解矫手续到位:
    一是审前调查到位。今年以来,我们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已完成了121件审前社会调查案件,出具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118份,被执法机关全部采信。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5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4人,全部列入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之中,未出现脱管和漏管,没有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二是监控管理到位。对社矫人员教育培训、责任追究、档案管理和请销假等各项制度逐一细化完善,对115名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宣告入矫,不定时对其督查,防止脱管和漏管现象出现。
    三是督导检查到位。我局与市检察院监所科对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联合进行督导检查,先后对12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下达了警告通知书,对监管的7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统一集中到邯郸市第一医院体检,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3名人员予以收监管理,从而树立了社区矫正权威。
    四是解矫手续到位。在矫正对象期满前2个月内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解矫教育,并由村(街)、司法所等出具相关的解除矫正意见,并在期满前15日前,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村(街)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等表格,经司法局审批后,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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