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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全力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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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2: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按照省、市局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武安市工商局立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目标,以规范企业守法经营为重点,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使命,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增量、企业信用监管、市场秩序优化、12315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努力为全市经济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开展市场主体帮扶行动
    一是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目标:2015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突破4654户,到2015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4928户。二是商标兴企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新增驰名商标1件以上、著名商标5件以上、注册商标5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1件以上,实现商标总量扩大、质量提升。三是融资活企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实现融资。
    二、开展企业信用监管行动
    一是开展抽查企业公示信息专项行动。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二是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经营者利用合同“霸王条款”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净化消费环境。
    三、开展市场秩序优化行动
    一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商标侵权行为。二是查处和规范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提供的服务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电信企业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上网费、流量费,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违法行为。三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以集贸(专业)市场、生产经营特色村镇、旅游景区、工业园区、车站码头、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经营者集中区域为重点,集中清理无照经营行为。
    四、开展12315护民生行动
    一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以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区域为重点,对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老年和婴幼儿用品、农资农机具商品等重点商品质量进行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理。二是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以装饰装修服务、家电售后安装维修等服务领域为重点,集中解决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三是开展民用品维修业专项整治。以全市汽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销售(含整车销售)和汽车售后经营单位(含4S店)为重点,整治规范维修活动中无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合同欺诈、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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