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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颁出首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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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8 12:0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5日,石洞乡青烟寺村安美食品加工厂负责人王平安领取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成为我市“三小”条例颁发后首家获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标志着我市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手持《武安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证书》来到安美食品加工厂,由于王平安的月饼加工厂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达到发证条件,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将证书颁发到工厂负责人王平安手里,希望他能严把质量关、做出合格、安全、放心的食品。

    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魏建祥说:根据河北省“三小”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除乳制品、酒类等11大类产品外,其他的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均可到我局申办《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自《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颁发以后,市食药监局在广泛宣传细致摸底的基础上,深入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其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严把材料审核、现场审查、整改提高等三个环节,确保达到发证条件。

    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魏建祥说:我们将陆续对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发小作坊登记证,稳步推进辖区小作坊的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9月底前全市所有“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证(卡)经营,凡逾期未申领证卡者,并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对小作坊、小餐饮,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小摊点,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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