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重新确定武安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 决 定
(2011年9月22日武安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部分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中关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原则上不变,但对人口总数超过9万的,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规定,武安镇现在人口总数为134485人,依据《选举法》第十一条“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之规定,武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将武安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重新确定为130名,并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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