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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镇推行“三员定责”工作法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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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2:0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完成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分线指导帮助镇干部和村级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镇干部、村级党组织更好的服务群众,指导村级党组织和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2)政务工作督办员,由镇政府中层干部担任。一方面加强对镇政府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导,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另一方面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导,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便于及时解决问题,高效服务群众。(3)维稳工作信息员,由包村干部担任。协助各村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矛盾纠纷早掌握、早疏导。及时反馈各类信访隐患,协助做好维稳、普法等综治工作,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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