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政府副市长张江海在市政府西楼会议室召开旅游景区森林防火专题会。会后,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召开全局会议,成立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明确责任分工。我局严格按照《武安市有林景区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部署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 几天来,我局结合林业局专业防火组对旅游景区特别是九大A级景区及未评A的景区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景区是否成立防火组织,建立防火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及24小时值班制度;景区是否组建扑火和护林队伍:4A景区防火队员不得少于20人,3A及以下景区防火队员不得少于10人;是否按规定储备风力灭火机两组(6台),二号工具200把、水桶水壶500个以上、建立消防井、消防栓、购置高压接力水泵、传递式移动蓄水池和输水管、背负式脉冲水枪、高压细水雾灭火器(三台以上)等;是否制定景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备案;是否在景区门票上印制防火提示语,在景区门口等地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利用广播、宣传屏等形式教育游客;是否在景区入口处设立火种寄存处,严禁带火种上山。通过检查发现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配备上,景区内都没有高压细水雾灭火器;水桶水壶、消防井数量不足。其次在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上不全面、不细致。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查,限期改正,把各种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对各项防火措施不落实、扑救措施不得力的,依法追究景区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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