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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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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9 12:0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市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为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武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和建立(街道)“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平台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期,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按照工作部署先后深入到伯延镇、磁山镇、大同镇、石洞乡4个乡镇部署协调村(居)法律顾问推进工作。
    按照要求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给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发放工作日志,给每一个村(居)发放一个公示法律顾问联系电话及工作职责的公示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同时,为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人员与所服务的村(居)分别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明确各方人员责任与义务。在石洞乡村(居)法律顾问协调会上,该乡领导武装部部长张鹏举向各村负责人强调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对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另外,武安市壮大法律服务所负责人黄树岐详细给各村负责人解释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有利于满足广大基层群众法律需求,进一步化解复杂疑难纠纷。法律顾问律师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参与调解纠纷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以正当途径解决问题,有效防止大量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有利于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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