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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学学费要调整!或从今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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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9 17:42: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省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制定于2000年,近日,我省拟对17年未做调整的学费进行调整。
如何调?调多少?5月7日,省物价局在石家庄市召开价格听证会,对拟定的《河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代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25人参会,围绕学费调整幅度等焦点问题展开热议。详情↓↓


我省本科学费拟调方案与现行标准
调整范围据悉,本次调整范围为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高职高专、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等。
此次学费标准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现行标准据介绍,我省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为,一般本科每生每年3500元,本科热门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在一般本科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独立学院本科每生每年10000元。
经省政府批准,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大学本科每生每年5000元(河北大学文史哲6个专业4500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每生每年4500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执行北京市标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执行辽宁省标准。
拟调方案拉开学科门类差距。
参照其它省市做法,将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类别按照高校专业学科门类划分为文科、理科、医学和艺术体育四大类,根据办学成本,在调整标准的同时,适当拉开各学科门类价格差距。
赋予高校一定收费自主权。
(1)取消热门专业学费政策,高校可以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等情况,自主决定不超过全部专业数20%的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
(2)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浮不超过20%。
(3)原经省政府批准上调学费的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的政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
(4)部委和京津高等学校在我省设立分校,经批准可执行本部学费标准。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可继续执行北京市标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可继续执行辽宁省标准。
推行学分制收费。
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可以实行学分制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入学


我省还将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每个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
对在省内就读的我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为贫困生开通“绿色通道”
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高校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认真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一般分为2000、3000、4000元三档,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0元、5000元。
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
完善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加大校内资助力度
高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5%比例足额提取足额使用资助经费,用于校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等与资助贫困学生相关的支出。
为何适当调整学费标准?

完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需要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已17年未调整。据统计,目前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在全国排第20位,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此期间,我省高等学校的公用支出、人员支出等逐年增加,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逐年提高。如不适当调整我省高校学费标准,我省高校教育经费由政府、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分担成本的比例将会进一步失衡,制约社会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
改善高校办学质量的需要目前,从总体上看,我省高校在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缺口,不能完全满足高校培养合格人才的要求。
保障高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当前,我省正在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高校办学实力和创新能力,迫切需要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分担,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为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需要近些年来,虽然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财政投入增长较快,我省高校本科生均财政拨款已超过12000元,但随着教育培养成本的不断提高,现有高校收入已难以保证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非义务教育个人或家庭合理承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亟需适当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条规定:“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明确提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合理调整“211”工程高等学校、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与普通高等学校学费间的差价,适当拉开不同专业类别之间学费差距,鼓励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适时取消高等学校热门专业收费政策”。
符合高校办学成本逐年增长的实际据省教育厅统计,全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均教育经费支出,2000年为8605元,到2017年增加到23947元,增长178%。根据省物价局成本监审结论,2015、2016、2017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17810元/年、19633元/年和22027元/年,呈逐年上升趋势。
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调整学费标准提供了经济基础经济发展和居民家庭经济收入增长,为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也为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提供了有力保障。
代表声音
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共2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3人,高校代表4 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 人,专家学者2 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3 人。大部分参会者认为调整学费适合当前高校发展需要,但部分代表认为方案中提出的涨幅偏高。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国峰提出,要弄清楚学费、财政支出和社会资助的缺口是多少,以成本核算为主要依据,来看涨幅是否合理。
学费调整是否会将寒门学子挡在高校大门之外,也是参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之一。
省人大代表陈士芹认为,应通过全面调研,综合考虑高校发展、贫困学生入学、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将涨幅适当下调。
消费者代表赵勇建议,完善贫困生绿色通道入学,对不能及时缴费的学生先办理入学,再完善相关证明,不能耽误学生学业。
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高岚华也提出,可增加对贫困生的援助力度。        学费涨上去,钱要往哪花?如何加强学费监管也引发了参会代表的热议。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梁佳琪认为,目前高校的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不能满足人才需求,应加大对其的经费投入。
消费者代表陈彦红认为,应把学费切实用在增加教研投入、招揽人才和提高学校创新能力上。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学费使用的监督,让钱花在刀刃上。
广泛听取了大家的建议后,听证主持人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胜群表示,这次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不是最终方案。会后,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将根据听证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后的方案连同听证报告一并报省政府批准。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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