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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破获非法经营私制食盐案 私制30吨销售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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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2:4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我市警方与盐政管理携手奋战,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私制30吨食盐案,其中销售了8吨,缴获部分加工包装私盐设备,涉案价值3万余元。

     今年7月,我市盐政管理所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该市徘徊镇辖区的省储备局某库房内存放大量来历不明的袋装食盐,遂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请求侦查。

     武安警方遂成立专案组,很快查明储备库内的食盐为该市伯延镇李某(男,42岁)存放,并查获了加工和包装食盐的机械设备和包装用品。在掌握一定证据后,9月1日,民警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掏窝抓获。

     经查,李某初中毕业后就一直从事个体生意。去年,李某打起私制食盐的“主意”,通过陈某(因非法经营食盐已判刑)得知一姓韩电话,并电话联系10吨私盐。

     去年7月一天夜里,李某与韩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随后,李某将私盐存放在伯延镇同会桥附近的货场里。同时,从网上购买了仿造的“海晶”牌食盐包装袋、封包机、封口机,雇佣了两个人就开张营业了。然而“出师不利”,很快就被盐政管理所工作人员查获,扣压了设备和所有的私制食盐,并行政处罚3000元。

     然而,受利益的驱动,李某不思悔改,为了做得更隐蔽,两个月后通过“熟人”关系介绍,以欺骗的手段租用省储备局某库房,重新购买加工、包装设备和包装袋,分三次购进了20吨私盐,雇人在库房内将私盐加工分装,冒充海晶牌食盐向超市、农村低价兜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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