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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及时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增加标准款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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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6 13: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应对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我市及时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增加标准款,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今年60岁的赵祥未老人,家住我市西部山区石洞乡赵庄村,1973年修筑水库时炸瞎了双眼,从此失去了劳动能力,后儿子出生,查出患有先天性失明,赵祥未的妻子由于扛不住巨大的生活压力而离家出走,从此赵祥未的生活陷入窘境。近年,在社会救助下,父子两人每月领取到了一定数额的低保补助金。

    赵祥未告诉记者说,他和儿子没有劳动能力,靠国家救济,去年每人每月是70元,现在物价上涨,每月又补了12元,现在每人每月是82元。

    今年以来,我市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2元,人均补差由70元提高到82元。1—8月份,农村低保对象增加标准款336万元,全市31055人受益。这次保障标准的提高,实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基本同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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