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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强化建筑业“甲方供材”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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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2:1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是开展税源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已完工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建设项目数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掌握已完工和在建工程项目预算、竣工项目工程决算中甲方供料情况。二是强化税收政策辅导。针对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一对一”税收政策辅导,及时约谈涉税疑点户,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强化税源监控。围绕“甲供材”涉税事项检查重点,按照“事前登记、事中巡查、事后清算”模式,探索实施“甲供材”建设方和施工方双向报告制度,强化税源源泉控管,确保源头监控有力。四是强化纳税分析评估。将项目合同、账簿、凭证及甲方供料等情况与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代征代扣税款进行比对,审核计税营业额,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五是加强税款催缴入库。对施工单位申报的计税营业额中未包括甲方供料金额的、委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代征代扣甲方供料税款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催缴,确保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及时缴清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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